本報訊(記者 李志剛)長春市民劉先生準備明年結婚,為此一次性支付75萬餘元,在長電·朗天國際購買了一套住房,但房子遲遲沒有交付,這讓他非常煩惱。昨日,他說:“當時,看了好多樓盤,就因為這裡說是2014年年底交房,不影響婚期才買的,但誰想到會延期了10個月,現在我想退房,他們也不給明確答覆。”
    購房者:一次性交了購房款
    劉先生是一名80後,準備在明年結婚。2013年9月,家裡交了5萬元定金,在長電·朗天國際小區認購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住房。今年7月30日,劉先生一次性支付了75萬餘元購房款,銷售人員給其開具了收據,但並未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劉先生說:“交錢時,他們讓等一周,到時候統一簽購房合同。”
    不過,事情並沒有如此順利。劉先生說,8月份,他詢問後被告知還得等,因為這套房的實際面積與當初所說的面積不符,少了約兩平方米。等到9月,他再次詢問時,被告知目前正在與按揭貸款的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一次性付款的還需要等。
    直到今年國慶節後,他來到售樓處發現此前的售樓員也已換人。劉先生說:“我提出來簽合同,他們說簽不了,因為交房時間要延期。後來,我才知道房子要等到2015年10月才能交房。”
    劉先生說:“交房早是買這套房的很重要的原因。現在要延期這麼久,肯定會對結婚的事帶來影響,再說我懷疑當初交房款時,他們就知道這事。”
    開發商:無明確處理意見
    昨日,記者與劉先生等人一起來到售樓處瞭解此事,但並沒有見到相關負責人。不過,該小區銷售代理公司紅土基業銷售人員張女士和開發商長春盛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董先生接待了大家。
    劉先生表示,由於交房時間推遲,他要求退房或者賠償因延期帶來的損失,希望能得到明確的答覆。隨後,兩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負責人不在,他們會將劉先生的想法向領導反映。
    在售樓處,記者看到,還有一些購房者提出了退房等要求,多是因為購房時間延期,而工作人員也都進行了登記,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解決辦法。
    律師:如有證據 可要求退房或賠償
    對於此事,吉林大旭律師事務所王姝律師認為,由於雙方並未簽訂購房合同,也沒有明確約定交房時間,為此延期交房問題不好認定。如果劉先生能提供相關證據,比如當初的宣傳資料、錄音等,證明交房時間存在延期,那麼可以據此向開發商提出退房或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相應損失。  (原標題:說好的交房時間咋延期了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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